如此“为人师表”
(2003/11/6)
“为人师表”是我国尊师重教的传统而师表就是做人的典范。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人对老师的尊重。在春秋时代,孔子的弟子就把他的论述,搜集写出,而有了“论语”一书。从书中,可看出孔子的弟子对老师的尊重,而孔子以身作则,可以说是“为人师表”了。现在,我国也提倡尊师,但有些教师的作为,实在不能说他们是“为人师表”。我这里想说说这方面的问题。
对于那些体罚孽待学生,以及那些对学生犯罪的所谓教师,我们不去谈他们。而我想说的我们的高等教育领域,发生的那些事情,令人痛心和担忧。
现在我们的大学和科研单位的教授和博士生导师,有些实际声是不合格的。就算是好的教授,有人招收二三十个、甚至五、六十个研究生,实际只能放任自流,怎么能培养出好的人才?这那里说得上是“为人师表”,简直是误人子弟。
教师的一言一行,都会给自己的学生带来大的影响,既为人师,就当严格地自律。我知道的有些教授,信口开河,胡乱吹嘘,影响极坏。
有的人将自己的学生领入歧途。比如:
堂堂北京大学,竟然出了个剽窃名人。这就是北大的人类学家王铭铭,在的新著《想象的异邦》中,竟然有十万字,和他翻译的美国人类学家哈维兰的《当代人类学》完全相同。一位北大的博士生发现并揭发了这个事件。最近王铭铭给哈维兰写了道歉信,北大给了王铭铭处分:令王铭铭停招博士生;在北大的学术职务被撤销,包括北大民俗学研究中心主任、北大社会学系学术委员会委员、北大人类学教研室主任等职务。北大出现这样的事情,真令人遗憾,王本人应该感到羞耻。
在国内,这样的事情已经屡见不鲜了。其中还有件轰动全国的就是,东南大学的校长、中国工程院院士顾冠群,在他的学生发表,并有他为第二署名人的多篇论文中,被发现剽窃他人的文章。问题在于这种剽窃不是
一篇文章,而是发生在多篇的论文之中,作为导师的人又和学生一起剽窃,而导师却是校长又是院士,真令人遗憾和羞耻。
这是出了名的剽窃,不出名的就难计其数了。我们就以研究成果的署名来说,在我国就有很不正常的情况。在我国教授指导的研究生发表的论文,导师就都署名,如果导师进行了指导,还无可厚非。但有些导师只是出了个题目,而后就不闻不问,也署导师的名字,应当吗?
有的研究单位或企业的发明,在发表专利时,某些有权有势者,就堂而皇之地皇署自己之名为的发明人,更没有道理了。我们知道在世界上各大公司,专利的申请人是公司,而发明人则是该发明的工作者。我国某些单位的做法,和剽窃有什么区别?
“为人师表”要看当老师本人的作为,要看他的德行。我看有些人虽为老师, 但不配称为“师表”。以他们为表率,就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