邮寄光盘的遭遇
(2002/11/22)
我在海外的两个孩子,已经多年没有回国了。我门在这里住了五个年头,他们都没来过。我最近学会了,把我的录象再刻录在光盘上,就想把我刻录的我们的生活录象,寄给我的孩子们。我刻录好了光盘,写好信,便兴冲冲地去了邮局。但我向邮局的人提出邮寄光盘时,他们说要先去“新闻出版局”开许可信。我就一愣,没想到还有这样的麻烦!怎么办哪?只好遵命了。我先给“新闻出版局”打电话问清地址,便打车前往。而这个局的地方还不好找,转了半天,总算找到了。那办公室设在五楼,我气喘吁吁爬上去,已经筋疲力尽了。说明来意,那位先生便给我开了许可函。说实在的,这样的做法实出我所料,真憋了一肚子意见。我顺便提了出来,我说:“我们都加入WTO了,寄个光盘还设关卡,对老百姓太不方便了。”,那位先生却说:“你的意见好,我们已经接到通知,以后不要这个手续了”。这样的做法,毕竟改了。这使我真高兴!
这件小事,使我联想许多。在现在的信息时代,寄张光盘,已经是很普通的事了。在管理上还是老一套,审查有什么必要呢。我听说这种审查的规定取消了,我觉得真是一个进步。我们在信息时代,就要鼓励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,放宽自由度就十分必要了。
我同时还联想到一些其他的事情,比如出国办护照,在过去办护照也是很麻烦的事情。出国探亲办护照还要单位的介绍信。办结婚登记,也要单位介绍信。据说都不需要了,只要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就是了。这着实是社会的进步。
我想一定还有许多待改进的事情,我想也会慢慢改的。一个单位,管了那么多的杂事,哪能集中精力去做主要的工作呢。比如我在科研单位工作,也照样要管这些和单位的业务无关的事,快快让他们从这些无关的事务中,解放出来吧!
更为重要的,应给老百姓应有的方便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