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道,道德和其他

2002716

最近从电视上看到一些关于法律和老人的节目里,讲到一些不赡养老人的事,我感到很难过。有一个九十岁的老太太,有四个儿子,许多孙辈,竟然没人赡养她。她的儿孙们都有不错的收入,有新的小楼住着,竟然不乐意出每家每月20元的赡养费,还要当地法院强制收缴才行。

还有一个80多岁的老人,几个儿子都去世了,但儿媳和孙子不肯赡养,还强调法律就没写儿媳要养公婆,孙子要赡养祖父母。

我真感到悲哀!人都有小也有老,小时要父母抚养,老时也要子女的赡养。赡养老人是做人的义务也是称为人的本分。从道德角度讲,这是人的最基本的道德,如果连父母都不赡养,还算什么人。

很多人知道乌鸦反哺的故事,而且一此来教育人。据说乌鸦在长成的时候,会衔食物反哺其母。因此,我以为赡养老人,应是人的本性。大多数的人是这样做的。不赡养老人者是少数,但这样的人岂非鸟兽不如?不赡养老人是应受到谴责的。

我想说的是文革对中国传统道德,做了过分的批判,甚至连“孝”都认为是封建的。封建的孝经里面有不可取之处,但大部份是有益的。尊老爱幼是人类社会的美德,对老人的尊敬和赡养就是孝,这是不可少的。仔细观察现在的社会,不是孝道讲得多了,而是太缺乏孝道的教化了。在旧的教育中,常常讲到孝道,而现在有的青年竟不知“孝”是什么。我曾问过一个将如大学的青年知道“孝”是什么,他的回答是“不知道”

再者,我们的法律,对老人的赡养方面,有所欠缺。比如孙辈对祖辈的赡养,就缺少规定。一个八九十岁的老人,儿子都死了,孙辈过着富足的生活,竟然不管老人。邻里间还出于同情而给于帮助呢。他的孙辈竟然强调法律没有规定而不于理睬,怎么说得过去?我以为由于血缘的关系,孙辈也有对祖辈的赡养义务。而从道德的角度讲,孙辈也应赡养老人。

在文革中,我们无法也无德可说。现在讲法了,制订了许多法律,进步了。但法无法代替道德。许多道德问题,在法律面前是无法解决的。比如孝顺老人,不单是赡养问题,这是法律无法解决的。现在加强道德的教育和宣扬,是太需要了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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