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对“高考移民”事件,应考虑权与法及情和理

2005/7/29

王大翔

       海南的所谓“高考移民”事件,最近闹得沸沸扬扬。国内的各大媒体,中央电视台都有报道和评论。

       事情首先是海南的“高考状元”李洋考了897分的高分,而被查出是所谓的“高考移民”,接着又查出了20多考生是“高考移民”。此前,海南为防止“高考移民”问题,曾发出文件,规定“高考移民”将不许录取。而这次李洋的高考分数竟然达到897分的高分,按当地规定不于录取,但各地的人们意见很大,认为这样对李洋甚不公平;而如果破格录取,海南人的意见也很大。在中央电视台的有关节目中,海南的教育部门的负责人说,他们现在是“四面楚歌”,进退两难了。

       其实关键问题首先是,海南在高考中享受了优惠的政策。而所谓的“高考移民”,就是为了分享这优惠政策而来。海南人就认为这些“高考移民”夺去了海南才应享有的优惠,而海南政府才出台了相应的政策。

我以为,海南政府在处理“高考移民”事件,应考虑权与法,情和理。

首先的问题,就是海南政府政策是否适当?这就涉及到海南政府的权与法的关系了。

       我以为海南政府有权出台政策,保护当地人民享受优惠政策,但无权剥夺所谓的“高考移民”的受教育权利。这就是海南出台的政策的不当之处。人民的受教育权是受宪法保护的,海南、乃至中央的教育部都无权侵犯。所谓的“高考移民”不予录取,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。

但海南的政府,有权不许所谓的“高考移民”享受特有的优惠政策。海南政府的政策如果只是剥夺“高考移民”享受“优惠”,这就适当了。对海南的老百姓来说,对“高考移民”的意见,就在于他们分享了海南才应享受的“优惠”,政府出台政策剥夺“高考移民”不应享受的那份“优惠”,也就够了。

我不知道海南享受的优惠政策是多少分,比如是200分,那么凡是“高考移民”,海南有权从他们的总分中减除200分。比如李洋考了897分,就应从他的得分中减去200分,李洋只得697分。录取就按此分录取。如果海南这样规定,是既合法,又不使“高考移民”得到“优惠”。合情合理。

       像李洋这样考生,去海南成为“高考移民”,是想分享海南人才应有的优惠权,这是错误的。要是剥夺他不该得到的“优惠权”,他们理应接受。如果海南剥夺他的被录取权,对他就过分了,而且也有悖与宪法赋予公民权利的精神。

如果像李洋这洋得到897分,就算扣除200分,还有697分,而不被录取,而去复读,是不和情理的。教育是为国家培养人才,而考试是鉴别考生的知识水平。897分是很高的分数,说明该考生已经完全掌握了高中的知识,在去复读岂不是浪费人才。对国家,对个人都是不利的,也是不公平的。

总之,我以为海南在处理所谓的“高考移民”事件中,应考政策的合理性与和法性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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